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叶云轩) 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株洲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
补多少?最高40万元
《通知》规范了包括基地建设、吸纳就业人数等15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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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服务补助方面,明确了相应标准,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创业孵化基地将获得不同比例的上浮补助。创业孵化基地每吸纳1家创业实体入孵,按每家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助;创业实体在孵期间成功注册市场主体的(在孵创业实体入孵前未注册市场主体),按每家2000元给予基地一次性补助;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各在孵创业实体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总人数超过50人的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助,超过100人的按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助,超过150人的按每年9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其中,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补助金额总数上浮20%,被认定为省级的补助金额总数上浮40%,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补助金额总数上浮60%。需要提醒的是,同一创业孵化基地中的同一在孵创业实体注册多个市场主体的,只能计算1家,不重复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创业服务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如何申请?向人社部门申报
《通知》明确,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级孵化基地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成效,按照孵化基地每年的在孵实体数、工商注册数、带动就业数三个层次进行补贴。
“相比过去,支持政策更加普惠、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补贴标准更加量化。”市就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创业孵化基地是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全面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向特色化、专业化、标准化模式发展,建设了一批具有广泛引领性、辐射性、公益性的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带动就业释放倍增效应贡献了重要力量。
目前,株洲各级创业孵化基地31家,入驻各类创业实体810个,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经办流程方面,我省此次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纳入了湖南省一体化经办平台,人社部门通过系统就可以开展基地的认定、复评以及补贴申请,缩减经办流程,实现全省孵化基地业务协同、数据集约、过程可视。
该申报全年都可以进行,申报对象可按属地原则,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社会局申报。
编辑: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