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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速递:新余发布公告:征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来源: 新余发布

新余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余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余财购〔2023〕3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施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围标串标、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经新余市财政局、新余市公安局、新余市发改委、新余市审计局、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余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整治效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2019年以来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资金、违规预留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依法量化评审因素、违规收取工本费、报名费以及转嫁专家评审费和验收费、评审专家未按规定评审、供应商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等问题征集线索。

二、线索征集方式

可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现场递交、信函等方式提交线索(征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举报电话:

0790-6440717(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举报邮箱:

xycgb6440717@163.com。

举报线索现场递交地址: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1308室。

举报信函邮寄地址: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举报线索”字样),邮编338000。

三、线索征集要求

1.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2.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检查期间主动说清问题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处理。

3.本次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征集线索并非政府采购投诉渠道,如对政府采购项目有投诉诉求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依法提出。

4.本次征集线索仅针对2019年以来市本级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新余市下辖县(区)的项目请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新余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来源:新余日报综合新余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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